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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今日学法】未及时对公司薪资结构调整提出异议,还能反悔吗?

来源:成都人社局 时间:2025-05-16 作者:成都人社局 浏览量:

上班最有盼头的日子

就是工资到账这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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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工资

要是合同约定好的工资结构

被公司单方调整

在职期间员工未提出异议

离职后,再主张不同意调整

行吗?

和小编一起来看个案例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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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

●案情分析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三条规定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,虽未采用书面形式,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,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,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”

在本案中,公司于2024年3月发布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》,将绩效工资由工资总额的20%调整为30%,这属于对劳动合同中薪资构成的变更。虽然廖某未签字确认,但从实际履行来看,廖某在该制度实施后继续在公司工作,且在这期间并未对工资发放情况提出异议。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。变更后的薪资结构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,应当认定有效。

案例来源: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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