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按时到岗,备足营业用零钞、发票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及清洁工作。
2.认真识别现金真伪,发现假钞应立即退还该服务员向客人解释并调换。
3.收银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岗位。
4.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,贪污,挪用公款,损害公司利益,如经发现给予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Copyright © 2016-2023 四川鼎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蜀ICP备2023023845号-1
网安备案:51068102510917
地址:四川省德阳市银鑫五洲广场2812 EMAIL:hr@dyzpw.cn
ICP经营许可证:川B2-20211155 人力资源证: 广行审[2021]40号
Powered by PHPYun.